杀人取肾
文章 ID:14738
杀人取肾 author: 辉格 【2016-02-26】 @海德沙龙 《》 人体各器官的设计寿命看来有着不小差异,当然这差异也可能只是现代生活方式所带来,于是随着移植技术的成熟和寿命不断延长,对器官的需求日益强烈,与此同时,供给却大为滞后,而原因在于,当前伦理/法律体系下,需求无法转变成对器官提供者
杀人取肾
author: 辉格
【2016-02-26】
@海德沙龙 《仅有慷慨满足不了器官移植需求》 人体各器官的设计寿命看来有着不小差异,当然这差异也可能只是现代生活方式所带来,于是随着移植技术的成熟和寿命不断延长,对器官的需求日益强烈,与此同时,供给却大为滞后,而原因在于,当前伦理/法律体系下,需求无法转变成对器官提供者的激励 ……
@海德沙龙: 在本文作者看来,尽管现金激励或更开放的自由交易确实为当前伦理体系所不容,但许多非现金的激励安排是完全可行且在伦理上也容易被公众接受的。
@whigzhou: 我2009年在《器官移植的伦理困境》中也讨论的这个问题,后来还提出了一个具体的措施。
@whigzhou: 其中的伦理问题,我后来又有了些新看法,现在我觉得,对人体器官交易近乎本能的道德反感,是有其道理的,原理和我们对杀人游戏的道德抵制类似,因为现实世界的信息条件不完备的,对于一件被出售的器官,人们很难判定它是否来自凶杀盗取,而后一种情况实在太可怕,共同体值得为杜绝它而走得远一点。
@whigzhou: 这一想法转变发生于4年前有关杀人游戏的讨论,依我看,我们禁止在大街上玩追杀游戏的理由,是因为这种游戏很难和真正的追杀区分开来,若要容忍它,那就相当于放弃了协助自卫的权利,而后者对我们太重要,不能放弃
@whigzhou: 去年对一桩醉奸案的讨论中,也表达了类似看法
@whigzhou: 更一般而言,社会规范都是在特定信息条件下产生的,所以当信息条件已大幅改变时,很多古老法则便不再适宜,可是许多规范过于古老乃至已内化为我们的本能道德口味,一时难以割弃,但是通过为它们披上温情外衣,其实也可绕过。
@whigzhou: 从信息条件出发考虑,大街追杀不可容忍,但是人为构造了较完备信息条件的角斗场拼死格杀,好像就没啥不可以
创建时间:2023-11-02 11:39:06 最后修改:2026-05-19 20: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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