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性思维-论证的五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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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性思维-论证的五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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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性思维-论证的五条规则

01.

我们已经知道了,一个论证由论题(或者叫论点)、论据和论证方式三个要素组成。

要使得一个论证在逻辑上正确,并且具有说服力,那么它就需要遵守五条规则:其中两条关于论题,两条关于论据,一条关于论证方式。

先来看看关于论题的两条规则——

| 规则一:论题必须明确。

论题明确,是论证的先决条件。

假如我们对所要讨论的事物是什么都糊里糊涂的,那就无法找出适当的论据与正确的论证方式来证明它的真实性。

也就是说,若论题模糊,就无法进行证明。

为了确保论题明确,我们需要考察这几个问题:

论题的判断形式是什么?

论题中所包括的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是什么?

论题的真、假条件是什么?

要做到这点,就需要我们有逻辑知识和该论题所涉及的具体学科知识做支撑。

| 规则二:论题不能转移或偷换。

这是同一律对论证的要求。

论证过程中,一旦我们把原来需要证明的那个论题无意地、或有意地给换成了另一个,就是转移论题,或偷换论题。

这是一种逻辑错误,它不能证明我们需要证明的那个论题。

在比较复杂的论证中这一逻辑错误比较常见,由于论证过程较长,就容易把原来所要论证的那个论题给不知不觉地换成了另一个。

常见的情形是,要么把原来的论题换成另一个断定更多(或更少)的,出现了“过多证明(或过少证明)”;或者换成了另一个虚假的,出现了“稻草人谬误”。

因此,不管论证过程多长、多复杂,我们都要紧紧地围绕论题,避免类似逻辑问题的出现。

02.

再来看看关于论据的两条规则——

| 规则三:论据必须真实。

论题的真实性,是由论据的真实性推导出来的,如果论据本身不真实,就不可能证明论题的真实性。

这样就会犯“虚假论据”,或者“预期理由”的逻辑错误。比如:

我告诉你“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因为日月星辰都围绕它转。”

依据常识你知道“日月星辰都围绕地球转”这一论据是假的,所以“地球是宇宙的中心”也必然是假的。

或者犯“预期理由”或“想当然”的逻辑错误。比如:

我说“火星上是有人的,因为人们观察到了火星上的‘人工运河’。”

你会质疑“观察到的一定是‘人工运河’吗?”,这个论据的真实性还未得到确定,就无法支撑论题为真。

| 规则四:论据必须能够推出论题。

论据不但必须是真实的,而且必须同论题有逻辑关系,可以必然地推出论题。

否则,即使论据本身是真实的,但它对论题来说只是形式上的论据,用它建立起来的“论证”还是站不住脚。

这种“证明”要么是完全无效的论证,要么是故意做作的诡辩。比如:

“张三中午吃了快餐”推不出“张三得到了老板的赞赏”,而“张三攻克了技术难关”才能支撑“张三得到了老板的奖励”这一论题。

同时,我们也得避免“因为爱,所以爱”式的循环论证,用依靠论题成立而成立的论据来证明论题,就会犯“循环论证”的逻辑错误。

03.

最后看看关于论证方式的这条规则——

| 规则五:论证方式必须符合逻辑规则。

从论据推出论题的过程中,我们必须遵守逻辑规则;否则,即使有真实的论据,也不能保证论题必然为真,使论题得到证实。

若违反了这条规则,就会犯“推不出”的逻辑错误。

为了避免这类逻辑错误的发生,我们需要做几点反思:

其一,论证中采用的推理形式是否正确?

其二,论据是否真实,是否与论题相干?

其三,有没有“以人为据”,或诉诸权威?

其四,有没有模糊范围或程度,误用全部与部分、相对与绝对?

通过这几个点的反思,能在一定程度上确保我们的论证方法符合逻辑规则,尽可能的避免“推不出”的逻辑错误。

以上我们简单的解了论证的五条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