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性思维-论证的五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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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性思维-论证的五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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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性思维-论证的五条规则
01.
我们已经知道了,一个论证由论题(或者叫论点)、论据和论证方式三个要素组成。
要使得一个论证在逻辑上正确,并且具有说服力,那么它就需要遵守五条规则:其中两条关于论题,两条关于论据,一条关于论证方式。
先来看看关于论题的两条规则——
| 规则一:论题必须明确。
论题明确,是论证的先决条件。
假如我们对所要讨论的事物是什么都糊里糊涂的,那就无法找出适当的论据与正确的论证方式来证明它的真实性。
也就是说,若论题模糊,就无法进行证明。
为了确保论题明确,我们需要考察这几个问题:
论题的判断形式是什么?
论题中所包括的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是什么?
论题的真、假条件是什么?
要做到这点,就需要我们有逻辑知识和该论题所涉及的具体学科知识做支撑。
| 规则二:论题不能转移或偷换。
这是同一律对论证的要求。
论证过程中,一旦我们把原来需要证明的那个论题无意地、或有意地给换成了另一个,就是转移论题,或偷换论题。
这是一种逻辑错误,它不能证明我们需要证明的那个论题。
在比较复杂的论证中这一逻辑错误比较常见,由于论证过程较长,就容易把原来所要论证的那个论题给不知不觉地换成了另一个。
常见的情形是,要么把原来的论题换成另一个断定更多(或更少)的,出现了“过多证明(或过少证明)”;或者换成了另一个虚假的,出现了“稻草人谬误”。
因此,不管论证过程多长、多复杂,我们都要紧紧地围绕论题,避免类似逻辑问题的出现。
02.
再来看看关于论据的两条规则——
| 规则三:论据必须真实。
论题的真实性,是由论据的真实性推导出来的,如果论据本身不真实,就不可能证明论题的真实性。
这样就会犯“虚假论据”,或者“预期理由”的逻辑错误。比如:
我告诉你“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因为日月星辰都围绕它转。”
依据常识你知道“日月星辰都围绕地球转”这一论据是假的,所以“地球是宇宙的中心”也必然是假的。
或者犯“预期理由”或“想当然”的逻辑错误。比如:
我说“火星上是有人的,因为人们观察到了火星上的‘人工运河’。”
你会质疑“观察到的一定是‘人工运河’吗?”,这个论据的真实性还未得到确定,就无法支撑论题为真。
| 规则四:论据必须能够推出论题。
论据不但必须是真实的,而且必须同论题有逻辑关系,可以必然地推出论题。
否则,即使论据本身是真实的,但它对论题来说只是形式上的论据,用它建立起来的“论证”还是站不住脚。
这种“证明”要么是完全无效的论证,要么是故意做作的诡辩。比如:
“张三中午吃了快餐”推不出“张三得到了老板的赞赏”,而“张三攻克了技术难关”才能支撑“张三得到了老板的奖励”这一论题。
同时,我们也得避免“因为爱,所以爱”式的循环论证,用依靠论题成立而成立的论据来证明论题,就会犯“循环论证”的逻辑错误。
03.
最后看看关于论证方式的这条规则——
| 规则五:论证方式必须符合逻辑规则。
从论据推出论题的过程中,我们必须遵守逻辑规则;否则,即使有真实的论据,也不能保证论题必然为真,使论题得到证实。
若违反了这条规则,就会犯“推不出”的逻辑错误。
为了避免这类逻辑错误的发生,我们需要做几点反思:
其一,论证中采用的推理形式是否正确?
其二,论据是否真实,是否与论题相干?
其三,有没有“以人为据”,或诉诸权威?
其四,有没有模糊范围或程度,误用全部与部分、相对与绝对?
通过这几个点的反思,能在一定程度上确保我们的论证方法符合逻辑规则,尽可能的避免“推不出”的逻辑错误。
以上我们简单的解了论证的五条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