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新制度经济学不抱太大希望
文章 ID:14626
我对新制度经济学不抱太大希望 author: 辉格 “对交易成本、制度经济学、科斯、布坎南、阿尔钦、威廉姆森有何评价”,这问题对我本人挺重要的,因为它关系到我的一次思想转变。 交易费用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我都挺喜欢的,特别是在04年之前,制度是我愿意终生关注的课题之一,而交易费用和科斯定理的引入是很
我对新制度经济学不抱太大希望
author: 辉格
小橘子问我“对交易成本、制度经济学、科斯、布坎南、阿尔钦、威廉姆森有何评价”,这问题对我本人挺重要的,因为它关系到我的一次思想转变。
交易费用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我都挺喜欢的,特别是在04年之前,制度是我愿意终生关注的课题之一,而交易费用和科斯定理的引入是很大的突破,不过,相对于我的期望,它们是不能让我满意的,只能满足我的一小部分解释需要,大致上,他们只能在大的制度框架下解释“小制度”,比如合约安排、交易方式、产权边界和执行机制,等等,但依我看,他们对于“大制度”(比如习惯法、宪政结构、产权起源)和大跨度的经济史,是无能为力的。
举个例子,上述局限其实在张五常身上就表现的很清楚,他把交易费用概念扩大为制度成本,试图以此获得对大制度的解释能力,可是这样一来,新制度经济学反而变成虚谈了,无所不包的交易费用是无法度量的,因为坏的制度所带来的最巨大的“成本”是让大部分技术条件所允许的交易根本没有发生,成本度量就无从谈起,这一点,你看看他对共产主义和计划经济的评论再仔细推敲一下就不难发现,我许多年前在万科论坛上就谈过这个问题,也是从那时候我开始了怀疑。
实际上,看新制度经济学以往的研究,对一项具体制度安排的分析,基本上都需要以存在一个大致上有效的市场为前提,即,存在基本的产权制度和自由交易条件,若没有一组相关市价做参照,成本/收益的度量就不可能,相比之下,博弈论的分析起点条件就没这么高。
其次,即便在小制度上,交易费用分析的局限也很大,它无法考虑文化和组织因素,而我认为,这两个因素在制度进化(无论大小)中有着根本的重要性,同样,相比之下,进化博弈和策略均衡方法可以把这些——本能、文化、信息、互惠、合作、组织、信念、规范——全都纳入分析,两种方法论的前景差别之大,是一目了然的。
所以从05年之后,我的兴趣就完全转向了另一边,自我感觉收获很大,欣慰的是,最近发现新制度学派里面的人也开始了这样的范式转变,比如Jack J. Vromen在《经济演化》(Economic Evolution: An enquiry into the foundations of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中提出了一个十分合我胃口的纲领,你提到的那几位学者,多半都被在这纲领里安排了相应的位置,不妨看看。(这本书95年写的,中译本03年就出了,不过我去年底才看到)
另外,之前提到过(还有这里)的Avner Greif,也是在方法论上让我眼睛一亮的制度研究者。
创建时间:2025-01-08 03:48:27 最后修改:2026-05-20 23: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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