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诸权威的界限在哪里?
文章 ID:11959
诉诸权威的界限在哪里? 文章ID: 13157 状态: future 分类: uncategorized 诉诸权威的界限在哪里? 有人问,诉诸权威的界限在哪里?我即将出版的两本书里,都简单提到过这个问题,但没有细说。这里更细地聊一聊。Douglas N. Walton以及同事在对argumentat…
诉诸权威的界限在哪里?
文章ID: 13157
状态: future
分类: uncategorized
诉诸权威的界限在哪里?
有人问,诉诸权威的界限在哪里?我即将出版的两本书里,都简单提到过这个问题,但没有细说。这里更细地聊一聊。Douglas N. Walton以及同事在对argumentation scheme的研究中仔细探讨过诉诸权威,这种论证模式可以叫Argument from expert opinion,也可以叫Argument from authority。沃尔顿将诉诸权威的论证,看作argument from position to know这个大类的子类。position是位置,know是知道。这类论证的特色,从字面意义上说,就是某些人处于知道某个情况的更好的有利位置,因此,当我们想要了解那个情况时,应该重点参考那些人的说法。比如,大街上有一大群人围在一起,有些人站在更外围,有些人站在最内侧。站在最内侧的人,由于视线没有被遮挡,声音衰减也更不严重,气味分子也更浓,他们就处于了解那个事情的更有利的位置。处在更不利位置的人可能会问内侧的人:“发生了什么事啊?”内侧的人可能会说:“有一只狗死了,狗旁边的人抱着狗在哭。”此时,在没有相矛盾的证言出现的情况下,外侧的人应该理性地相信这个内侧的人的说法,因为他在一个更好的position,更好的位置。内侧的人看到了、听到了、闻到了,在有些情况下,甚至摸到了和尝到了那个对象,而外侧的人因为位置更差,看不清楚,听不真切,闻不明白,也摸不到和尝不到那个对象。同理,专家或者权威,对于知道某些事情的真相和全貌,相比外行人和非权威,也处于一个更有利位置。只是这个位置不单纯是指空间位置。比如,一个专业的牙科医生,他对于张三的牙齿进行了仔细的检查。而张三也把自己的牙齿情况跟自己的邻居李四简单说了说。假定李四并不具备牙科专业知识,他俩只是聊天时提了几句。此时,王五想要了解张三的牙齿情况,那王五应该优先相信那个牙科医生的说法,而不是李四的说法。不难发现,牙科医生比起邻居李四,对于张三的牙齿情况,处于一个更好的认识论位置。虽然那位牙科医生离张三的空间位置更加远,而李四离张三更近。以后我们再具体谈“认识论位置”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今天我们就只说诉诸权威这个论证模式或推理模式。这种推理模式,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都经常使用。这种推理模式也非常好用,虽然它有时候会给出错误答案,但它经常帮助我们多快好省地做出满意决策。有些学者还把诉诸权威看作统计三段论的一个子类:1.甲就A领域的判断,大部分都是正确的。2.P是甲就A领域做出的判断。因此,3.P大概率是正确的。然而,在汉语的语境当中,“诉诸权威”这个词似乎被看作贬义词,被认为是一种逻辑谬误。这可能是因为当初将英文的一些批判性思维教材或文章翻译成中文时,译者的考虑不够周全造成的。当然,也可能是原作者考虑不周全。因为,“诉诸权威”和“相信专家”其实是对同一个行为的描述,但将前者看作贬义词,将后者看作褒义词,这未免太不合理了。不过,本文不是要讨论翻译问题。我们要谈的是:诉诸权威的界限在哪?也就是问,在什么情况下,我们可以甚至应该诉诸权威或者相信专家?而在什么情况下,我们不应该相信专家?换个说法, 什么时候,诉诸权威是一种合理的推理方式,一种强有力的论证模式,而在什么时候,诉诸权威是不合理的,是一种逻辑谬误,是会导致错误判断和决策的糟糕的推理呢?沃尔顿提出了6个关键问题,它们还可以进一步划分为若干个子问题,但篇幅关系,我们先不细说。这六个问题如下:1.那个专家的专业实力有多强?2.那个专家是命题P所属领域的专家吗?3.那个专家说出的话,是否断定了命题P?4.那个专家是真诚、公正、负责的吗?5.那个专家的判断和该领域的其他专家的判断是一致的吗?6.那个专家是基于证据来做出的判断吗?如果以上六个问题没有获得一致的满意答案,那么,此时诉诸权威或者相信专家,就可以视为一种逻辑谬误。比如:1.那个专家的专业素养不够强,实力不够,虽然比普通人强一点,但比起其他专家差太多了。比如,物理学大三学生比起没有学过物理学的人,在物理学领域更加专业一些,但比起从业十数年的物理学教授,要弱很多。2.那个专家的专长领域不是我们当下讨论的问题的专业领域,比如,牙科医生可能不懂犯罪心理学。3.那个专家虽然发表了就这个话题发表了一番意见,那并没有明确地断定命题P。是你误读或者过度解读了专家的说法。专家只说,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有可能是X。你解读成了,不管怎么样,必然是X。4.那个专家不够真诚,例如收了钱或者迫于他人的压力,在这个问题上明显偏向于某个立场,或者工作不够细致负责,有些疏忽大意,有些偷懒了。5.那个专家的判断与同一领域的其他专家的判断有严重的对立或矛盾。6.那个专家并不是依靠证据做出的判断,而是一拍脑袋做出的判断。此时,他并不处在知道某个事情的更好的认识论位置。注意,并不是说,要以上六个情况都出现,才不能诉诸权威。只要出现至少一种情况,就不能诉诸权威。需要六种情况都不出现,才能诉诸权威。所以,要想用好诉诸权威,其实不太容易。在日常生活中,很多给出诉诸权威式论证的人,没有反思过这六个问题,就草率地认为专家的说法是可信的。而一些听到这一论证的人,也不去反思这六个问题,就轻信了给出这一论证的人的结论。此时就会出现诉诸权威的逻辑谬误。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的相关信息,可以搜索本文中的英文关键词,能找到汗牛充栋的英文文献。如果你想了解中文的文献,国内的武宏志教授的《论证型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出版)也是很好的参考资料。
最后修改:2026-05-12 10:4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