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由:别人有没有辱骂我的自由?
文章 ID:11953
论自由:别人有没有辱骂我的自由? 文章ID: 13111 状态: future 分类: uncategorized 论自由:别人有没有辱骂我的自由? 在《论自由:心灵伤害算不算伤害?》一文的末尾,我提到:个人只要不对他人造成物理伤害,即便其思想和言行对他人造成了心灵伤害,也应该允许个人拥有思想、言论…
论自由:别人有没有辱骂我的自由?
文章ID: 13111
状态: future
分类: uncategorized
论自由:别人有没有辱骂我的自由?
在《论自由:心灵伤害算不算伤害?》一文的末尾,我提到:个人只要不对他人造成物理伤害,即便其思想和言行对他人造成了心灵伤害,也应该允许个人拥有思想、言论和行动上的自由。有人问,如果别人没有打你一顿,没有给你造成物理伤害,只是用你能想象的最恶毒的语言骂你一顿,给你造成了心灵伤害。这是否意味着, 其他人都有骂你的自由呢?我们难道不应该禁止人们随意辱骂他人吗?假定在A国,人们有权辱骂他人,那A国会是一个好的社会吗?我们难道不应该远离A国,搬家前往别的国家吗?让我们来看一个思想实验:
张三是一名教师。有一天,他去学校上班,发现校门口站着一人,假定就叫李四。李四手上举着一块牌子,牌子上写着“张三是一个王八蛋、龟孙子!”。李四还用标准的普通话,不断说着“张三是一个王八蛋、龟孙子”。李四说话音量不是很高,只有周围人会听到,不会打扰到远处的人。张三看到李四的举动,觉得非常奇怪。他和李四毫无过节,不知李四为何做出如此举动。张三的同事、学生也不明白李四为何有此举动。张三为人还算不错,平日里遵纪守法,信守诺言。教学能力虽然算不上顶尖,但也是合格的水平,算得上是一位良好的教师。张三试图与李四沟通,让李四不要再举牌子骂他。李四说:“不,这么做是我的自由。你无权干涉我的自由。”张三说:“但是,你这么做,让我感到很难过,让我心理上比较受伤。”李四说:“只要我没有给你造成物理上的伤害,或者利益上的损失,我就有权表达我的思想。这是宪法赋予我的言论自由权。请你尊重我的权利。”张三听了李四的话,觉得李四说的很有道理,于是也就不去管他。其他人也把这事当成一件怪事,只说是李四可能有精神方面的问题,也没有人去干涉李四的做法。
针对上述思想实验,让我们在控制变量的情况下,做出一个细微但又关键的调整,也就是改变李四的牌子上写的字:
张三去学校上班时,发现校门口的李四手上举着一块牌子,牌子上写着:“张三是个王八蛋,欠钱不还,还伪造学历证书!”李四同样也用标准的普通话,以不对他人造成打扰的音量,反复说着这些话。张三看到李四的话,立即上前与李四沟通,让李四停止这些举动。李四说:“只要我没有给你造成物理上的伤害,或者利益上的损失,我就有权表达我的思想。这是宪法赋予我的言论自由权。请你尊重我的权利。”张三说:“你的行为的确没有直接给我带来物理上的伤害。你没有动手打我,也没有用巨大的音量损害我的听力。但是,你的行为损害了我的声誉。事实上,我并没有欠钱不还,也没有伪造学历证书。而你的举动,有可能让别人误以为我就是个欠钱不还,还造假学历的人。这样一来,其他人就可能不会再借钱给我,他们对我的教学水平也会产生怀疑,不那么信任我的工作能力。长期下来,我的收入就可能下降。所以,你的确给我带来了利益上的损失。”李四听了张三说的话,觉得张三说的很有道理,于是便对张三道了歉,然后把牌子上的字改成了“张三是一个王八蛋、龟孙子!”。然后,张三也就不再去管李四了。
以上两个思想实验说明,如果有个人真的可以在不对你造成物理伤害,也不影响你的利益的情况下,持续性地辱骂你,那么,那个人真的有辱骂你的自由(liberty),这个词也翻译作权利。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是非常罕见的。在现代法治社会建立之前,人们常常需要靠自己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这也是美国西部片吸引人的原因之一。人们很喜欢看到一个枪法高超的牛仔为了维护自己的名声,把他人统统击毙。这种快意恩仇的行为在前法治时代,颇受欢迎。在需要自己来保护自己的利益的情况下。哪怕李四只是骂了张三一句“王八蛋、龟孙子”,而周围所有人都知道,张三事实上并不是王八蛋、龟孙子。李四也可能给张三造成利益上的损失。因为,李四的所作所为有可能形成一个“张三是一个好欺负的软柿子”的信号。李四自己虽然不打算进一步做些什么。但是其他人可能来盗窃、抢劫张三的财物,或者殴打张三。因为其他人可能认为张三是个好欺负的软柿子。但如果是在一个制度健全的法治社会,比如思想实验中设定的场景。李四骂张三是个王八蛋、龟孙子,而张三的声誉不受任何影响。张三的同事、学生、家人、邻居都不认为张三是个好欺负的软柿子。此时,应该允许李四辱骂张三。或者说,应该保护李四辱骂张三的权利。当然,如果张三打算辱骂回去,只要不给李四造成物理或者利益上的损失,也应该保护张三辱骂李四的权利。有人可能会认为,李四辱骂张三的行为,虽然没有给张三带来物理伤害或者利益损失,但是给张三带来了心理伤害。难道不能因此原因而制止李四的行为吗?在一个自由主义的制度下,人们并不能制止李四的行为。因为李四的确有权表达自己的观点,只要这种观点实际上没有给他人造成物理伤害或者利益损失。套用经典的句式:我虽不同意你骂我的内容,但我誓死捍卫你骂我的权利。有人又认为,李四的举动虽然没有给张三造成损失,但却给李四自己造成了损失。其他人可能认为李四有精神上的问题,可能不再与李四来往。其他人怕惹上李四,像躲避害虫一样,离李四远远的。久而久之,李四可能会感到孤独,寂寞,感到被社会所排斥。我们能不能以“为了李四好”为由,制止李四的行为呢?假定李四未成年的情况下,李四的父母也许可以制止李四的行为。但李四如果已经是个成年人,也没有醉酒或者吸毒,如果他的所作所为只会给自己带来损失,那么他依然有这么做的自由。因为,其他人声称“为了李四好”而做的事,不一定真的能达成为了李四好的效果。只有李四自己才最清楚,什么样的行为对他自己最有好处。在周围人都不理解的情况下,如果李四依然要冒着失去所有朋友的风险,坚持辱骂张三,那我们只能认为,李四举牌子辱骂张三的举动,对李四自己的幸福人生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我们不应该去制止李四的行为。有人会说,这样一套自由主义盛行的社会,一定是非常糟糕的社会。假设A国奉行这种人们有权辱骂他人的自由主义,而B国则禁止人们对他人造成心灵伤害。那我们应该举家搬到B国去,远离A国这种糟糕的国度。搬家是一种个人自由。但在搬家前一定要权衡利弊。在B国,你的皮肤颜色、性别、性取向、年龄、服装、妆容、发型、说话的语音语调、说话的内容、看的电影,听的歌曲,走路的姿势等,都可能对他人造成心灵伤害。在B国,你要付出极大的代价,每天都要小心翼翼,时刻提防给他人造成心灵伤害,而这一切只能换来其他人不给你造成心灵伤害。所以,我认为,继续住在A国,或者搬家前往A国,才是更加明智的举动。我们不用小心翼翼地避免给他人造成心灵伤害,因为我们也允许他人给我们造成心灵伤害,只要我们物理上不受伤,或者合法利益不受损失即可。
最后修改:2026-05-12 10:4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