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本华的辩论艺术》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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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本华的辩论艺术》随笔 文章ID: 6559 状态: future 分类: jiaoyujiaocheng 《叔本华的辩论艺术》随笔 一:争论辩证法(厄里斯式辩证法) 舒国滢曾写到:“争证志在争执。挑起嫌隙或者制造争端,为特定狭隘的目的而服务。”而叔本华对辩论解释说,辩论者与倾听者所追求的命题客观…

《叔本华的辩论艺术》随笔

文章ID: 6559

状态: future

分类: jiaoyujiaocheng

《叔本华的辩论艺术》随笔

一:争论辩证法(厄里斯式辩证法)

舒国滢曾写到:“争证志在争执。挑起嫌隙或者制造争端,为特定狭隘的目的而服务。”而叔本华对辩论解释说,辩论者与倾听者所追求的命题客观真理性和有效性并不一致,对命题的有效性,准确性才是辩证法追求的目标。因而,辩论中所持有的观点与辩论者或是真理本身的符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符合命题的观点和真理。为什么人们喜爱辩论的原因并不是人类趋向于追求真理,而是人类的劣根性,人类的虚伪。我们大都不愿意承认自己观点的错误,去相信他人嘴里的真理。在争执的过程中,往往我们嘴会比脑子更快,说出一些不假思索的假话以佐证自己的观点。由此存在着的情况,我们的世界就变的真假难分了。我们说着自己都怀疑其真理性的论断,或许开始我们还能够笃信,而在对手反驳中,这种真理性会受到进一步的挑战。所以,我们的辩论并不是为了追求真理,而是为了自己的观点辩护。而并不是为了“上帝和国家”来进行辩论。

叔本华认为,正因为每个人都存在着狡诈的天性。都会努力为自己去辩护,每个人都有自己生活的经验,他们有一套自洽的逻辑。而要违背自己信以为真的“真理”或者“逻辑”去思考问题是极其困难的。人人都有自洽的逻辑,但却不是人人都有辩证能力。亚里士多德将逻辑学视作辩证法的基础和准备,他认为辩证法才是最重要的。逻辑是赋予命题的内容和含义(命题的实质)。所以要考虑共相(universal亚里士多德的结论为事物的本质)的形式,再来考虑殊相( individuals 个别存在)的内容。

而共相是一种概念,可以寄托于是一种精神,一部电影,一段文字,一个命题;殊相是客观存在。共相先于殊相在于我们解释要用共相解释殊相。举个列子:我们之所以追求金钱,是因为金钱被人普遍所接受,大家都喜爱,认可这张特殊的纸。他的共相是购买力而不是他的殊相“一张特殊的纸”。当人类毁灭后一种新的智慧生物重新生存在地球的时候,挖掘到这张纸的时候也许他们会叫做树或画。但他们会有自己重新的购买力代号。

二:辩证法38法 

在辩论过程中双方就对手和自己的论点进行反驳,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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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计:扩张

将对手的论断进行扩大处理,使其含义超出自然界限之外。去夸张对手的论据,因为一旦对手论断含义越宽泛,也就有越多为我所用的“真理”去攻击对手。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找到对手的核心论断去帮助他扩充含义,添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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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计:多义词

同一个词有许多不同的含义,不同的语调也会有不同的含义。利用一词多义的技巧进行诡辩。叔本华在书中举了个例子:

“所有的光都会熄灭,而理智也是光,所以理智会熄灭。”

将光拟物化,混淆意象的光和现实的光。如此互换使用,人们就会受到蒙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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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计:绝对化

当对手以相对提出的论断,我们将他绝对化。用一种不变化的含义对对手的论断进行曲解,是之偏离了原本的意思,从而达到驳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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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计:迂回战术

假如我们在意得出某种对我们不利的结论,最好不要让对面察觉出来,而是依次去提出得出此结论需要的前提。将他们混在陈述中,让对方承认这个前提。如果我们没有把握让对方承认我们的提出的前提,我们可以提出前提的前提,创造三段为先决条件,我们应当随意提出一些三段论,使隐藏在这些三段论的前提得到对方的承认。举个例子:在《奇葩说第五季》陈铭讨论“知识芯片”中出现的一幕。陈铭就用了三段论去将自己的论断隐藏其中,将去让对手点头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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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计:利用假前提

如果对手不承认我们提出的真前提,他们怀疑前提的真理性,或者他们看出这些前提能证明我们的论点。我们可以利用假前提来证明自己的观点,在这种前提下,我们就可以利用我们的假前提来证明我们自己的观点,按照对手的思维进行推论。根据对手的认为真理的论点进行反驳,利用对方错的思维方式。先承认对手观点为真,再进行推论,得出一个假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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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计:隐藏的循环论证

我们先提出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必须得到证明,然后在创造一个隐藏的“循环论证”。第一个方法是转换名称或概念。比如将好名声代替荣誉,美德代替为贞洁,红血动物替代脊椎动物。第二个方法是,让那些在特殊层面存在争议的问题从普遍层面得到认可。证明医学不可靠,将问题上升到全世界所有知识都不可靠。第三个方法是,如果前提与结论都存在着反之亦然的关系,互为因果关系,那么想证明一方,就要以另一方为前提进行辩论;第四个方法是,要想让问题得到普遍认可,需要从特殊层面去入手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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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计:让对手承认的多于必要

如果辩论过程严谨而正式,人们又想达成明确的共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提出论断并为之论证的一方不妨采用一问一答的方式。在对手的让步中使论断的真实性得到证明。在提问时应当多问一些问题,而且尽量详细,在对手的理解能力迟缓,跟不上你的思维时,会漏掉需要重要的信息,此时加速陈述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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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计:无理挑衅

将对手逼急,愤怒会影响人的理性判断。无法冷静分析辩论的优劣势,则可以补补紧逼。通常为厚颜无耻耍无赖等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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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计:瞒天过海

向对手提问时不要单刀直入,让对手猜到我们的目的和想要得到的结论。用更为复杂的方式提问。我举例说明如:我们想问对手是否撒谎的人都是不可接受的?那我们可以转为父母将好吃的让给儿女,并且告诉儿女自己不饿是一种怎么样的行为?根据传统道德观点,让对手承认善意的谎言是可接受的。当然,我们也可以根据对手的回答来推出与我们观点一致的结论。最主要的是掩饰自己的出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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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计:恶意操纵

当我们提出陈述观点时,对手会刻意做出否定。那么我们就必须刻意去从对手的一面做出陈述。佯装我们同意他们的观点,或者至少提供正反两个方面的陈述去供听众选择。当然,我们需要去操纵对手的的推演变量,使得依照我们的推演更有利于我方的论断。这一方面陈铭在奇葩说常常使用。可以去反复观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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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计:归纳对手承认的事实

意思是当我们提出一项论断时,这项论断中包含了起码对手承认的一个或以上的事实(公理)。我们不必直接询问对手是否认同,而是将他称作一个既定的事实(公理)来进行归纳陈述,以使得此事实具有普遍的真实性。如此让对手与听众都认为对手以承认我方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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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计:委婉语&粗值语

【原文注解】

委婉语:(1)用一种不能说明的,能使人感到愉快的含糊说法,代替具有令人不悦的含义,不够尊重的表达方法。(2)用相对温和、婉转的方式表达某些事实或思想,以减轻其粗俗的程度;粗值语:被用于影响听众或者读者对某件事产生负面态度,或者减轻其可能引起的积极联想。

我们谈到一个普遍概念的时候,由于其没有合适的名称或称谓。而我们又必须用一个词来形容它(如政治、宗教题材)。我们就需要选择有利于维护我们主张的比喻词。

举个例子:在全世界political correct的影响下,种族、宗教、政治都需要去挑选一个合适的词来形容。例如黑人社区犯罪率高,这不可以在公开场合讨论。我们需要用芝加哥需要更多警察或是政府应该雇佣更多黑人解决失业率问题。另外宫崎骏老师在《我是猪》动漫中的比喻也是富有深意的。当出现禁忌词我们则需要使用到委婉语或粗值语。让听众不会去联想你自己在辩论之外的观点,也更容易得到认可。

而且在辩论中遇到一些贬义词汇的时候也需要作出改变。对手在提出一些毫无逻辑的观点我方反驳时说他在讲废话,这是不够尊重的。而我们可以提示对手应当聚焦于命题。此计将我方的论断置于保护之下。叔本华举了几个委婉语的词汇:

“虔诚与狂热、僧尼与秃驴、失身与献殷勤、模棱两可与暧昧不清、周转不灵与破产倒闭、通过影响力和社会关系与通过贿赂和裙带关系、真诚的谢礼与可观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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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计:权衡利弊

前面说,我们再提问的时候,为了让对手接受我们的陈述,必须同时提出与该陈述相反的陈述供其选择。所以,在陈述时应该夸大其词。让对手去权衡利弊,接受更可取的选择。如:我们应当完全按照父母的意愿生活。那我们则提出两个问题。

Q1;是不是应该在所有方面都遵守父母的意愿?

Q2:我们是否应该在不影响我们独立人格的条件下遵守父母的意愿?

其实两个问题意思一致,但我们本能的会喜欢第二个陈述。权衡利弊主要用于将对手的观点引导入极端,降低他的解释范围。

再比如usually一词是指频繁还是不频繁了?不论对手如何选择,则我们则可以说often、always、repeatedly来用以反驳。总之就是将黑和灰放在一起,让对手说那个是白,白和灰在一起,我们则说灰是黑,黑与灰在一起,我们则说灰是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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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计:自我宣称

叔本华将其称为“厚颜无耻的计策”。具体操作是:对手回答了我们许多的问题,但仍然没有给出对我们结论有利的答案。这时我们自己宣称已经得到了令人满意的结论,尽管辩论并没有取得任何有效的进展。如果对手天生腼腆,思维不够敏捷而我们振振有词,不以为耻这个招术也许能使我们获胜。属于“误推原因”的一种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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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计:虚晃一枪

如果我们的陈述自身存在矛盾,无法自圆其说,陷入尴尬。不如提出一项新的成熟,就好像我们的目的是要为自己先前的陈述做佐证,这项陈述虽然正确,但对手一眼就能看出。举例子:奇葩说同样的一场比赛,发生在陈铭与詹青云开杠的一幕,陈用热力学家开尔文的话告诉反驳詹掩盖了开尔文的后半句话,误导观众。而詹非常快速的反应重新开始一段新的陈述。真实的情况下,我们遇到对手反驳,只要不是触碰到公理性的失误都可以将对手的陈述宣布为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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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计:鸡蛋里挑骨头

面对“对人”或“一句已承认的事实”的证据。我们必须熊对手的论断中找出破绽。看看吧某个论点是否与之前所陈述或承认的论点有矛盾或偏差(貌似也可)。

举例:对手为自杀做辩护,我们则可以马上反问。为什么你不去上吊了?

又或者对手说:“柏林不适合居住,我们则可以说,你为什么不离开柏林去西伯利亚了?”。就是要在鸡蛋里挑骨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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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计:钻牛角尖

如果断手利用一项反证来反驳我们的论证,其指称的内容包含双重含义或双重情况。我们就可以在对手的反证中找到一种更为细致的论证挽救。这点大家都会,就不举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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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计:中断讨论

如果对手的论证我们暂时无力反驳,但不能任由发展,我们就应该中断讨论,将话题引开,志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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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计:一般化对手的论点

即当对手提出论断并要求我们提出反对意见而我们又暂时没有合适的论点对其进行有力的反驳。那我们我们可以将对手的观点一般化,赋予其普遍的含义。对方提出的某个法学观点、法律条文我们就可以说将对手的观点放进理论不可能实现的结果再辅上是现实中相悖的案列,再推导对手的结论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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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计:障眼法

如果我们将某个问题作为前提条件提出来,对手对此表示认同,那么我们就可以用对手认同的这个结论达成共识。用共识推导出我们的结论,而且这个最终的结论是不需要对手承认的,不仅如此,如果前提不够充分,我们还要在共识的基础上假设对方去认同我们推出这个结论的前提。是“误推原因”的一种应用。相反的,在对方开始使用这招的时候,我们是不能赞成对方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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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计:以彼之道,还之彼身

对手提出虚假论证或是谬论被我们识破,可以对其进行揭露,谴责其强词夺理。而且观众在意识到自己被虚假信息所欺骗时,往往也是愤怒的。我们当然也需要要利用情绪去打击对手。叔本华认为辩论并不是为了追求真理,而是为了让观众赞成获得胜利。

我举例:同样在奇葩说第五期詹青云在陈述自己的论据时应用了热气学家开尔文的一句话,却只告诉了观众前半句,而后半句被陈铭所揭露。陈铭用这个招数去还击明显在拉票中显得事半功倍,同理,即使她说完后半句话,我们也可以同样反驳他(为什么基础科学还是停驻在19世纪而毫无前进?)重点在于争执,将对手带进自己的话语权地带,这样的作法会让对手手忙脚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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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计:循环论证

假如对手希望我们承认一个论题,一旦我们承认,争论必然随之而来,如同第二十计中所说的。所以我们要拒绝承认并宣称对手的论题时一个“循环论证”(注:circular agument,属于不当预设的谬误中的一项,意识是辩手将证明自己论据真实性的来源是论题证明的逻辑错误。我们预先就得出了结论,而结论的结果又恰好是结论的前提,如同解方程一样,最后结果得到的是1=1或X=X。常见的三种形式就是换说法、灌论点、兜圈子。举个例子:在电视剧《士兵突击》中老马问许三多:生命的意义是什么?许三多答:生命的意义就是好好活。老马又问:那什么是好好活?许三多又答:好好活就是做有意义的事,做很多很多有意义的事。)进去循环论证如同进入了一个圈,最后辩论只会成为证明1为什么等于1,陷入僵局。所以我们用这招让对手在还没有陈述的时候就让其没有机会施展拳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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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计:夸大其词

利用反驳和争辩,刺激对手使其夸大其词。通过反驳对手,我们可以使他陈述中所包含的含义扩张、衍生到其合理的界限外。而在界限内,这就是无懈可击的真理,在界限之外则极具争论。当我们反驳这种言过其实的论断时,使其所包含的真理性得到削弱。如针对男女权力的问题,我们要将对手的论断抛到界限外,即要么男权、要么女权,不允许中立。这也是一种推极端的诡计,当对手对我们使用时,我们则要多多提防,表示:我的意思就是我所说界限内所包含的意思,并指责对方使用诡计拓宽解释,将对手的观点通通指责为诡辩以彰显我方立场的正确性、真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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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计:利用结论反驳

这一计时指利用结论反驳。对手提出一个主张,而我们通过错误的推论和曲解的概念,将对手的主张推论成一个荒谬、危险或political incorrect.虽然种情况并不是对手的主张,但可以从对手的主张基础上推论出这个危险的结果,并告诉对方,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这样对手不管怎么解释,辩驳我们都要时时刻刻提醒对手种种可能性。这与第二十计同属于“误推原因”的一种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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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计:利用反例反驳

“归纳法”需要借助大量特殊案列来成立一个“幸存者偏差”模组。而反证法则只需要提出一个与某个命题不符的实例就能将其推翻。如:所有的反刍动物都是有角的。那我们只需要举列说骆驼没有脚就轻松的将这个命题推翻。反例在于寻求在普遍真理中存在的现象。同时我们在利用反例时也要注意对手用这招对付我们。

我们则需要关注:【1】对手的例证是否为真?比如奇迹、鬼故事,穿越者等。【2】例证是否符合他所引用的真理概念;【3】例证是否与普遍真理相违背或他之前引述的真理概念相违背。即他不能用黑格尔的哲学思想去例证叔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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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计:反客为主

又称反转论证。叔本华称之外绝妙招数。将对手的论证扭转去对付对手。如:他还小,我们必须体谅他,以后长大了就懂事了;我们则可以说:正因为现在是个孩子,必须让他以后不会再犯,所以必须提前惩罚教育,否则养成不良习惯以后会进入犯罪道路;又如对手说我们应该谴责日本军国主义,但热爱日本人民;我们则可以说,日本时民选政府,政府的军国主义时日本人的选择,所以应该一起接受谴责并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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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计:火上浇油

意思时对手出人意料的对一个论点表现出格外的愤怒之情,那么我们应该火上浇油。不止因为可以以此激怒对手失去冷静,还因为我们可以由此推测这就是对手的弱点。如对方慷慨激昂的论述莱布尼茨如何创立“微积分”时,我们则引用传记驳斥他莱布尼茨是个小偷。但如果对手慷慨激昂的论述黑格尔的理性辩证法时,则不需理睬,因为他大概是得了失心疯(叔本华的小黑屋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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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计:说服旁观者

这个技巧主要在被一群无知者面前进行辩论的学者使用。如果我们没有对事的论证也没有对人的论证。那么我们可以设法说服旁观者。即,我们提出一些无效的观点来反驳,尽管对面的学者、辩手能够听懂,但我们现在的对手是观众。我们说服观众让他们以为我们的观点更为正确,对面的辩手已经被辩倒了。尤其使得反驳使对立方的论断显得荒谬。

如:李诞在奇葩说第五季中关于“救画还是救猫”的技巧。因为观众是乐意看笑话的,他们不懂得辩论者的阴谋。在生活的辩论中这招尤其好用。而对手还要针对我们的荒谬论证来费尽心机的去做解释,引用更多的科学事实和原理。当然,在实际使用中,我们更常见的是使用道德绑架以及插科打诨的手段。在旁观者听到一段绝佳的笑话时,往往不会去思考背后的逻辑,而是寄希望于更好笑的“段子”而不是有真理性的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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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计:转移话题

如果我们发现自己被击败,那么不妨转移话题。也就是说,开始扯到别的事情上去。让对手以为我们还在就他的论断进行讨论。最好是能够于对方的观点有所关系,如果没有就当做是纯粹当做攻击对手的手段就好。

举例子:双方就中国古代的官员制度进行辩论。我方主张赞成中国古代选拔官员制度,因为中国古代不存在世袭贵族制度,通过考试选拔的官员更加博学;对手主张博学者并不具备比优越出身(对手相当看重这点)的人更适合做官。辩论开始,对手惨败,于是对手话锋一转,宣称:中国古代所有阶层都欧可能会除以笞刑(以木板或竹板敲打对手臀部、背部、腿部的一种刑罚,属于对轻微犯罪的一种惩罚)。进而扯到中国人不节制的沉溺于饮茶,并加以指责中国人。在现代运用中,往往会有人针对立场或者情绪来打击对手的手段,若一直让对手说下去,则极有可能与胜利失之交臂。此类完全抛开争论点用转移话题的做法是厚颜无耻的。一定意义上也属于人身攻击,尤其是现代西方国家的议会庭则更为常见。即,我不是和你争论中国的官员制度优越性,而是针对你是否对华强硬,当然,如果你想要选票或者利益就必须配合,显而易见的是议会是不具备辩论的意义,是利益交换的交易所。但需要注意的是旁观者都看在眼里,所以这是退而求其次的招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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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计:诉诸权威

这种论证方法建立在权威的基础上。在这一计中,我们根据对手的知识水平来选择不同的权威作为论据进行论证。塞内卡曾说:“每个人更偏好信仰而非判断”(《论幸福生活》第一卷第四章)。如果我们掌握的知识包含对手掌握的知识,那么情况便简单了。对手的知识水平越低、能力越有限越有利于我们。如果对手知识水平、能力都相当高,在这种情况下要选择与之完全无关,他们知之甚少的甚至完全未知的学科、艺术、工艺等领域来诉诸权威。但即便如此,他们依旧会保持怀疑,与之相反的,知识水平低或比较单一的人往往对任何领域的知识者们保持尊敬。他们其实不知道,在那些从事专业领域的人也未必有多少人热爱这个领域,不过是一个谋生的手段罢了。某些教授从事教学工作只是因为事少钱多离家近等原因,并不是热爱教育和自己所在的学术领域。如,学识浅薄的人会很信奉古希腊文和拉丁文的辞藻。如果有必要,我们还要捏造一些并不存在的权威。如,我们引用百度里的名人名言一样。不仅如此,我们还要采用一些愚蠢的偏见来当做权威。大部分人都是如亚里士多德所言的一样,他们认为一个观点不论对错,只要被接受大家就都能很快接受他。如:常见的是LGBTQ或BLM等political correct主流观点,即使愚蠢只要被大家接受就会成为一个可以进行诡辩的论点。当大家都接受白雪公主是一个黑人胖女孩后就会被批量运用到各种辩论中。但我们必须要清晰的明白:“观点的普遍性并不能当做论据”。也不能认为这是对的。一是由于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个普遍被接受的观点很有可能会失去其证明力,否则所有曾经被普遍接受的古老错误观点都会再度复活。如:非洲部落中的割礼以及近亲繁殖。简言之,有思考能力的人是极其稀少的,大部分人都生活在充分的自洽中,他们强烈到狂热甚至于偏狭的守护者自己的观点和判断。他们将不同观念者看做异类,害怕“异类们”影响自己“独立思考”、“独立判断”事物的能力。他们不清楚的是,实际上他们都是阿萨托斯的奴隶。他们除了借助他人愚蠢的观点完成欺骗以及自我欺骗毫无意义。在现代法庭中的辩论中,双方的争辩无非就是根据权威来陈述有利于自己立场的观点,然而辩证法还存在极大的操作空间,必要时我们需要对其进行曲解,知道看起来适用于自己的立场,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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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计:不懂装懂

如果我们无法对对手的论据进行有力的反驳,我们不妨可以假意嘲讽自己一番,表示我们无法做出判断 :“你所说的已经超出了我贫弱的理解能力”。暗示旁观者对手论据的不完整或者暗示对手正在胡说八道。因此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问世后,许多折中派的教授学者就认为根本不懂康德在说什么。但当新学派的拥护者向他们指出:“他们说的很对,他们的确理解不了”这些人便气急败坏了。这一招更像是前一招的某种应用,并不阐述自己主张,而是以特别恶意的方式用自己的权威来威慑对方。对手如果使用这招,我们就可以说:“十分抱歉,以您的理解能力是完全能够理解任何东西的,只是我的表达能力有限,无法让您理解”。然后反复强调这点,不管对手是否真的理解,都必须对我们的论据正面回答。对手彬彬有礼的暗示我们胡说八道,我们则客客气气的讽刺对手愚昧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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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计:歪曲主张

如果面临对手的一项主张,有条捷径可以将其驳倒,那就是将其归入到某个令人憎恶的类别中去。尽管对手主张与其关系只是浮于表面、或者并不密切。这样至少会使它变得令人生疑。举例:我们讨论宗教关系时,就可以将宗教中某些罪恶规定列出将他的观点归纳为极端宗教主义。

需要注意的是:【1】辩论之中的主张与我们引用的类别相同,或至少包含在内。【2】被引用的这个类别早就遭到了人们的反对,唾弃,丝毫不具备任何真理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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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计:前后矛盾

即“你的观点理论上是正确的,但现实是荒谬的,不可实现的”。在这个诡辩中,我们承认前提但否定结论,我们的常识是从原因推理结论。但矛盾的是,理论正确,实践中一定正确?如果不正确,那就是理论存在错误,存在变量以及可证伪性。基于实践的错误去否定对手理论的错误,打击对手的逻辑法则,使对手的主张站不住脚。如:阿根廷为了让国民有更好的生活采取了西欧式的福利政策,但国家经济却破产,国家信誉崩溃,国民并没有因为西欧式的福利待遇过上西欧人的生活,反而国民大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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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计:乘胜追击

在我们提出问题或论证后,对手没有直接回答或回应,而是反问、侧面护垫或闪烁其词的方式回避问题,想转移话题,我们可以肯定的是已经触碰到对手的弱点。他暂时没有有力的反击点,这时候我们便知道对手的弱点或弱项在哪里。接下来的辩论中,我们要抓住这个弱点反复使用,让对手毫无招架之力。(这个弱点常见的是某个学科、某个研究领域等),采用自己擅长的知识领域降维打击是辩论中让对手手足无措很好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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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计:釜底抽薪

只要这一计可行,其他计策就不必使用了。与其我们通过辩论改变对手的理智,不如激发动机改变对手的意志。这样一来,对手和旁观者就会马上被说服支持我们的观点。【注:对手和旁观者与我们又相同的利益】且不论这个观点多么疯狂,不可理喻。在辩论中的意志力要绝对重要与理智与洞察力,意志力是辩论的基石,因为你要坚守你的观点,无论你所持有的观点是多么荒谬反人类,你必须要有足够的意志力去为你的立场辩护。所以这招志在特殊少有的情况下使。我们如果成功说服对手相信他的主张一旦被证实是真实的那么必然会有损与他的利益,并意识到他之前有多鲁莽。

如:让一位牧师去论证唯物主义;让资本家去论证996是一种剥削制度;让美国军方去论证发动战争是错误的,并承诺以后不再发动战争等。这个观点时与他所属的阶级,背后的利益团体背离的,人无法放弃已得手的利益。而如果旁观者与我们属于同一个团体、宗教、党派、行业......那么我们就是利益共同体。这时无论对手的论证多么完美,都会显得与旁观者格格不入。这时我们随意提出几个假设都会赢的旁观者的高声附和。培根早在《新工具》就写过:“理智不是一盏不需燃油的明灯,需要意志与热情为其提供能源”。所以这招又称“功利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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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计:空话连篇

意思是,当我们需要时间找到反驳的论据时,我们就需要用空话迷惑对手,并争取思考的时间。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信口胡说,而是要延展对手的论断、或是自己的主张口若悬河。常见的是讲段子、将生活中的范例等。旁观者有时无法了解我们所说的价值,在他们洗耳恭听我们讲空话是,他们更多的是会选择相信,甚至会去思考我们讲的空话是否含有所谓的普世价值。我们将空话,也要讲的有深度些,时不时可以引用权威,当对手煞有其事的分析我们空话中的价值我们再不知羞耻的告诉他们,这些空话是专门用于戏弄他们的或者是从空话中发掘出一些有利于自己的观点进行深度的解刨。如:我们可以编一段莎士比亚并煞有其事的告诉观众对手的观点存在某种可能性,而观众基本上是不看莎士比亚的,当对手在开始自己的陈述后我们再告诉他们这段是自己乱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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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计:反驳论据

假如对手的主张是对的,好在他选择了错误的论据证明,那么我们就可以轻易的将其驳倒,从而宣称我们已经推翻了对手的主张。这个技巧最好是放在前面,但实际上,它是一个将人的论证伪装成对事的论证的权宜之计。对手和旁观者倘若想不出好的论据反驳我们就获得胜利了。如同律师一样,去论证无罪却举了一个同类型案例被判20年的案例;宗教徒用物理学家争议的上帝执色子来论证上帝是存在的。一般在对手失误的使用了不合理的论据我们使用这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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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计:人身攻击(尽量不要主动使用)

在辩论过程中,我们已经处于下风,极有可能失败的前提下,我们使用最后一招来博取可能的胜利。以侮辱、粗鲁的方式来出招。这招的关键在于跳出命题范围,直接命中对方辩手。把对事不对人转化为对人不对事,嘲笑对手的学历、知识结构,样貌、背景等直接嘲讽对手的人格。用恶意冒犯的语言去攻击对手,这种技巧在民间十分受用,特别是妇女吵架,男人喝酒后的“辩论”中。每个人都能信手拈来且十分奏效。这招在现代辩论中已经变换出许多别的说法,最常见的是嘲讽样貌的。可当对手对我们使用这招时,大忌与对方互相攻击,如此便陷入了对手的圈套,最好的处理是冷处理,让我们显得在人格上比对方更为高尚。如此,对手更为痛苦,他们的精神优越感荡然无存。因此才有士可杀不可辱之类的谚语。在辩论中获胜固然能满足精神优越感,但人格崩塌后,他所有的有利论据都会成为他卑劣人品的证明。当对手持续攻击我们时,最好的方法就是微笑的做出回答并告知对手:“这与我们的命题毫不相干”。

后记

叔本华说:“争论是智慧的碰撞,给双方带来好处,可以纠正自己的思想,萌发新的见解”。但需要注意的是辩论双方学识必须要在同一水平线上,文学博士不要和物理学博士去讨论暗物质;如果一方缺乏与你相同的知识就无法与你产生共识。争论到最后都会转化为人身攻击,失去辩论的乐趣。在古代,逻辑与辩证法被当做同义词,最开始是柏拉图在使用,提出理性的使用方法和技巧,辩证法是一门追求逻辑疑难和判断论证的学科。常常有人试图将逻辑和辩证法区分出来,辩证法是指交谈方面,主要用于陈述事实或表达意见;而逻辑是可理解的客观规律,是事物的本质。逻辑对象剔除了经验,以纯粹先验为主,遵循思维法则或理性原则,理性原则要符合思维发则,不受任何干扰。言下之意:“一个理性的人在不受任何误导的情况下能进行独立思考”;相反的是,辩证法则是指两个理性的人一起思考交流,在思想上发生矛盾,正因为个体差异思考的结果和方式不同,会有共识和冲突产生。所以辩论的目的是双方证明各自思想的客观真理,从而使用各种手段。现代辩论中我们却常见的是在辩论双方开始时还能争辩的不可开交,但最后往往会听从旁人的意见并完成意见的交换各自散去。这种辩论明显不具备真理性的交流,是功利性的。传统辩论中,双方首先假设对方的思考是错误的,我们总会自以为是的认为自己的对的。而叔本华的这本《辩证法》则是研究的人类秉性的佳作,即讲述了常见的诡辩技巧又深层阐述了人类的天性。

实际上辩论不需要任何天赋,但需要学识;辩论的基础在于你要用足够的合理的内容、原理、经验去论证自己的观点合理性,相比与对手观点的优越性。对于旁观者,辩手的每次陈述实际在给自己提供问题的另一种可能性,我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学识、经验去推论出千百万种不同的结论。对于辩手而言,是不论你所持主张的荒谬都必须要在辩论过程中相信这是有且唯一的结论。这需要足够的意志力,不管对手使用哪个招数,即使你的技巧落下风,切忌是摇摆立场。因为我在开头就说,辩论早已不是为了追求思想碰撞找寻真理的手段,而是为自己的观点辩护。

最重要的是,如果你不知道如何做自己,在生活中,工作中,学习中....为自己的主张进行辩护,这将是你走向“know yourself”真理的最重要一步。

END

最后修改:2026-05-12 10:4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