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性思维-诉诸人身的谬误

批判性思维-诉诸人身的谬误

01.

先来看几句话——

A叼着烟劝B少抽,被B怼“你也抽啊”

迟钝的A说“读书很重要”,B嗤之以鼻

A是技术专家,他说的难道还会有错嘛

上面这几句话,你听过么?你的感受如何?是觉得“是这么回事”,还是“看着像一回事,其实不相关”?

少抽烟甚至戒掉,这一观点本身是正确的,不管说的人是烟鬼,还是戒烟大使(或者我)。

一个人笨(或者迟钝)不代表说他表达的观点就是低级的、错误的,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技术专家固然专业,但跨领域的观点表达就不见得正确的。

类似这样,把提出某断言的主体的特征与该断言本身的特征混为一谈时,就是犯了诉诸人身的谬误。

通俗的理解为“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提出问题的人”,或者“对付不了观点,但可以对付提出该观点的人”。

02.

诉诸人生的谬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变形有三种:

|  “你也一样”型

说的和做的不一致,专业定位为“自相矛盾型诉诸人身的谬误”,比如:

某烟民A力劝另一烟民B戒烟。

被B反驳一句“你自己不也抽嘛!”

这里B就犯了“你也一样”型诉诸人身的谬误。

A说的和他做的不一致——即便这样会大大削弱说服力度,但不代表A说的“戒烟”就是错的。

|  “因人废言”型:

你都到处翻垃圾桶找吃的了,还能说出啥观点值得人相信呢?

这一类型的谬误被称为“处境性诉诸人身谬误”。比如:

A是个经济案件服刑犯,他讲的诚信经营是纸上谈兵

经济案件获罪,被判刑依据要么是欠款老赖、要么是没处理好税务,但这并不妨碍他的观点“诚信经营”的正确性。

|  “爱屋及乌”型

因为欣赏某人的积极特质,就认为他的想法、说法就是积极的、正确的。

这就犯了“爱屋及乌”型诉诸人身的谬误,也是所谓的直接性诉诸人身谬误。比如:

A十分孝顺父母,拥有多所大学授予的名誉博士学位…

那么他的观点必然是正确的。

孝顺归孝顺,高学历归高学历,但是这些并不能佐证他表达的观点就是正确的!

03.

梳理完了常见的诉诸人身的谬误,得知它们对我们的影响还是挺大。

那么我们该如何减少被它影响呢?这里有三个建议:

a.考虑例外情况

当论证的结论就是那个人/物的特征或处境时,诉诸人身不构成谬误。比如:

因为李四曾做过伪证,所以陪审员不考虑李四提供证言

因为张三装病骗取他人捐款,所以他人不应该给他捐款。

这些诉诸人身特征或处境或言行的论证,都是真都合理。

b. 判含义 断真假

听别人说话时,不要先去判断别人有没有道理,而是应该先去判断对方说的究竟是什么。例如:

跟一个说英语的人对话,要想知道人家说的对不对,必须弄清楚人家说的究竟是什么。

先弄明白对方说的到底是啥,如此才能更好地做出客观判断。

c.信不信 该不该

区分实际,尽早弄清“信不信”和“该不该”。

针对观点(而非表达观点的人)进行确认,分析这个观点是否有对应的支撑依据,这些依据是不是与结论强相关,以断定该观点是否值得信任。

如此,才能更加坚定地分辨出某个观点的质量。

以上就是我们对诉诸人身谬误的简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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