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了饭菜香味就得付钱?咋不直接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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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智慧的阿凡提有一个《饭钱》的故事——

    有一个穷人来找智慧的阿凡提求助:

    “穷人活命真是难啊!昨天我在财主家饭馆门口站了站,财主就说我闻了他饭馆里饭菜的香味,叫我付钱,我当然不给。他就到官老爷跟前告了我。官老爷决定今天判决。你能帮我说几句公道话吗?”

    “行,行!”阿凡提一口答应了下来,就陪着穷人去见官老爷。

    财主早就到了,正和官老爷谈得高兴。

    官老爷一看见穷人,不由分说地就骂道:

    “真不要脸!你闻了财主饭菜的香气,怎么敢不付钱?!快把饭钱付了!”

    “慢着,官老爷!”阿凡提走上前来,行了个礼,说道:

    “这人是我的兄长,他没钱,饭钱由我付给财主好了。”

    阿凡提一边说一边从腰里掏出一个装铜钱的小口袋,举到财主耳旁边摇了几摇,问道:

    “财主,你听见口袋里响亮的声音了吗?”

    “什么?哦,听到了!听到了!”财主说。

    “好,他闻了你饭菜的香气,你听到了我的钱的声音,咱们的账算清了。”

    阿凡提说完,带着穷人,大摇大摆的走了。

    看完故事,第一感觉:

    财主是真狗无赖,阿凡提够智慧。

    那么财主无赖,无赖在了哪;阿凡提智慧,又智慧在了哪?

    知其然,也得知其所以然。

    02.

    我们来看看财主的无赖逻辑,是怎样欺负穷人的。他的结论为:

    穷人要付钱给我。

    给出的理由(或支持结论的依据):

    闻到了我饭馆饭菜的香味。

    理由的补充:

    闻到了饭菜的香味,就等于吃了饭菜

    既然是“吃了饭菜”,那么“付钱”,就理所应当。

    结论能不能成立,关键在于支持它的理由是否真实、是否相关。

    “他闻到了我饭馆饭菜的香味”这理由是个事实。但是,仅有“闻到饭菜香味”不足以支持“要付钱”,理由虽真实,却与结论不相关。

    财主为了使它们相关,做了补充理由“闻到饭菜香味”就是“吃了饭菜”,如果这句话成立——是真实的,那么“吃了饭菜,就该付钱”就讲通了。

    问题就在于——这句话它不成立,“闻到”和“吃了”是两码事,不可能划等号。

    “闻到”≠“吃了”

    故意把事物的一方面属性(饭菜的香气味),与事物(饭菜)混为一谈,用“闻”的概念偷换“吃”的概念,这是不符合逻辑的诡辩。

    诡辩得出的结论也必然不真实、不可信。

    否则,在柜台体验了一下新款手机,就得被要求购买;在大街上看一眼美女/帅哥,就会被她/他对象冲过来暴揍一顿……

    若这样,随意划等号的胡搅蛮缠成了常态,是蛮可怕的。

    这是故事里财主的无赖逻辑。

    03.

    我们再来看阿凡提的应对逻辑,他是怎样帮助穷人的呢?

    阿凡提清楚财主的无赖逻辑是怎样的,但他没有正面地去辩解——事物的属性和事物的不同——没有去明说“闻到饭菜气味”和“吃了饭菜”是两个概念。

    而是先让财主听到他口袋里铜钱的声音,然后得出结论:

    钱付给你了。

    给出的理由(或支持结论的依据):

    你听到我钱袋子里铜钱的声音。

    理由的补充:

    听到了铜钱的声音,就等于得到了铜钱。

    既然是“得到了铜钱”,那么“付清了钱”,也就成立了。

    推理逻辑为,既然你(财主)的观念里认可:

    事物的一方面属性,能代替这个事物整体。

    那么得出“闻到饭菜的气味”就等于“吃了饭菜”,是理所应当;同理,你也必须得承认“听到了铜钱的声音”就等于“得到了铜钱”。

    否则,你就会陷入自相矛盾中,咋说咋不通。

    阿凡提在这里利用了财主的无赖逻辑,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使财主理屈词穷、无言以对。

    顺利的帮穷人解脱了困境,讨回了公道。

    闻了饭香不等于吃了饭,听到钱响不等于得到了钱……事物的一方面属性,不等于整个事物,偷换概念只会让讨论陷入困境、归于谬误。

    为了避免偷换概念,进行有效讨论,时不时的对所提及的概念进行确认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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